宝鸡商标注册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染料;印刷、标记和雕刻用油墨;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注释】
第二类主要包括颜料、着色剂和防腐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工业、手工业和艺术用颜料、清漆和漆;
——服装染料;
——食品或饮料用着色剂;
——用于油漆、清漆和漆的稀释剂、增稠剂、固定剂和催干剂;
——木材和皮革用媒染剂;
——防锈油和木材防腐油。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第一类),半加工的树脂(第十七类);
——洗衣和漂白用上蓝剂(第三类);
——美容用染料(第三类);
——颜料盒(学校用文具)(第十六类);
——绝缘颜料和绝缘漆(第十七类);
——金属腐蚀剂(第一类);
——文具用墨水(第十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