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标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 宝鸡商标注册
  • 宝鸡商标管家注册,宝鸡商标定制购买,宝鸡商标续展,宝鸡商标变更,宝鸡商标转让,添加个人微信:obaoji

宝鸡商标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宝鸡商标申请 宝鸡商标 3年前 (2021-07-21) 263次浏览 已收录

宝鸡商标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宝鸡商标提供商标申请注册,续展,变更,转让的服务,添加个人微信:obaoji,可以免费获得查询和指导,还有本地免费推广包赠送。
喜欢 (0)
X

宝鸡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等|个人微信:obaoji